信托公司依托信托制度优势与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平台资源优势,将会产生双赢的效果。
信托公司依托信托制度优势与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平台资源优势,将会产生双赢的效果。信托业务中,信托计划可以成为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和融资租赁资产的退出渠道。信托公司可以成为投资人和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项目纽带;同样,承租人采用租赁方式融资,委托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租赁公司又可以成为承租人和信托公司的连接纽带。
一、信托与融资租赁合作的逻辑
信托业与融资租赁业在业务性质上存在共性,都有很强的金融服务的中介功能。融资租赁业具有向银行借款和负债经营的优势,但资金来源有限,除资本金以外,主要依赖于向银行借款或接受投资人的委托融资租赁资金。
信托融资方式灵活多样,既可以负债融资,也可以股权融资,结构性融资,有较宽的资金来源,但不能从事向银行借款等负债业务。
对很多租赁公司来说,信托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双方合作不仅手续上较为简便,而且信托的介入能够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一条固定的融资渠道。融资租赁项目同步发行信托产品,不仅减少了资金占用的时间,还形成了时间短、收益快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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