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信托计划利益:信托收益稳定,且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银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特殊信托利益:信托计划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业的收益稳定,且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银行存款的理想替代产品。
信托业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㈡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
单一信托计划中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一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的人数不限。
㈣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信托基金具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策略,并与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信托受益权被分成等值份额的信托单位。
信托契约应规定受托人的报酬,除合理的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但任何合理的报酬除外。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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