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赔偿准备金是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信托业务的损失。
信托赔偿准备金是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信托业务的损失。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是,当赔偿准备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不得再提取。
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信托赔偿准备金已达296.01亿元,同比增长11.12%,环比增长0.21%。
信托业的繁荣程度明显下降。以安信信托、四川信托、吉林信托、中泰信托为代表的信托公司遭遇雷声,风险项目接二连三,近300亿的信托赔偿准备金一直未动。
我们为什么不用信托赔偿准备金来支付风险项目?
据百老汇信托的报告,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提取补偿准备金的要求,但没有具体的使用要求,如补偿准备金的使用场景和流程不明确;
第二,信托公司在处理信托风险时往往采用表外方法,不愿使用表内资产,造成净资产损失;
三是动用赔偿准备金,意味着信托公司未能履行信托责任,对其声誉造成影响。
此外,信托公司是否违反信托目的、违反管理责任、管理信托事务,也不容易界定。
信托圈内部人士总结道:实力雄厚的信托公司更喜欢使用自有资金,而不是风险准备金;而实力较弱的信托公司使用复杂的流程,很难获得支持。
我国信托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信托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由于最高提取限额的限制,信托财产规模与信托赔偿准备金比例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严重。信托产品的补偿金一旦超过信托金的数十倍,甚至可以起到“信托赔偿金”的作用。
因此,即使300亿的信托赔偿准备金是睡在账上的,如果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完善,其风险防范作用也会弱化,甚至发展到形同虚设的境地。
信托界人士认为,随着近年来信托风险项目的兴起,而近300亿的信托赔偿准备金仍未动,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为了充分发挥信托赔偿准备金的作用,应引入一套详细、系统的信托赔偿准备金管理制度。同时,有了风险准备金的坚实后盾,信托更加可靠,投资者认购信托项目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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